苏州楼市新政解读:外来人口入住苏州门槛降低
2008-1-25 10:09:14
A《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
苏州市政府新修订的《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于2007年8月27日正式颁布。根据此暂行办法,苏州户籍准入登记政策在购房、投资纳税、经商兴办产业、投靠四方面都有所调整。
政策解读:
苏州户籍制度的出台,给许多外来人员带来了难题。75平方米也成为一道房产买卖的分界线。但苏州户籍门槛的提高并不是把“门”关死,而是希望引入更多的科技型人才,实现GDP的增量。
B四项新政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一是降低申购家庭的准入门槛;二是对原有住房进行处理,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三是政府部分出资,帮助“夹心层”解决购房困难;四是明确权属转移政策。
政策解读:
2007 年苏州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在保持原完全出售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形式的同时,增加了共有产权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供应形式。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新政的出台,完善了苏州市住宅市场制度,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良好运作,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社会问题,通过完善住房制度,可以进一步加快现代住房制度的建立。
C苏州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暂停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宣布,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将做重大系列调整。第二(含)次以上贷款暂停办理,首付款比例全线上调,最长贷款年限不超出法定退休年龄,同时,将继续在公积金贷款等政策上进一步扶持中低收入家庭。
政策解读:
这次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以下四方面内容:首先,新政策明确指出,对购、建住房的借款申请人申请第二(含)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暂停办理。第二,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住房总价的70%%;购买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40%%,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住房总价的60%%。第三,借款申请人的借款年限加上实际年龄不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第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符合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工进一步实行扶持政策。我市公积金政策大调整,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将有利于帮助苏州楼市向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实行暂停二次(含)以上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调整政策措施,将有利于控制投资、抑制投机炒房,符合整个房地产市场合理、健康发展和金融安全的政策趋向。有利于防范资金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持续安全可靠运行,更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及社会的和谐发展。 |